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
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自己对下孩子是否符合这个条件,如果符合可以入户广州,如果不符合的就叫孩子认真读书,考到广州的大学。上学时把户口迁入学校,毕业的时候再迁入人才市场。努力赚钱买到广州的房子后就可以把户口迁入新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