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根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报名辖区内的1所公办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确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网上信息采集将自动关闭。
2. 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 8月8日至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学校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方式应提前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
4. 8月15日至16日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