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安全生产事业;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四)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申报危险化学品专家注册类别须为化工类),或者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
(五)具有10年以上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领域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
(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的,可延长至70岁(两院院士、国家级知名专家不受此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