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2〕244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进行提标。
据此,我市将于2023年起,参照省级标准执行,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一级护理目前我市补贴已高于省级标准,继续按就高原则每人每月110元执行。本次提标所需资金共计16,853,760元,按昆明市财政事权责任划分比例对本次提标资金进行测算,市级承担资金10,397,448元,拟从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中安排,市级财政通过指标下达县(市、区)级财政执行。调整政策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全市城乡同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