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计价方式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当工程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支付给承包单位的价款总额也不发生变化。
(2)单价合同: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即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每一个子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子项的合同单价计算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3)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签订合同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