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问题,结合权威信息源,确定工期的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工程合同工期确定
以项目启动至竣工的日历天数为准,包含所有周末及节假日,不扣除任何停工天数。
在日历工期的基础上,扣除因节假日、不可抗力(如设计变更、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导致的停工天数。
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监理通知或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如竣工验收表)或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二、劳动者工作年限认定
以社保机构登记的缴费时间作为主要依据,明确入职时间及跨单位工作经历。
合同期限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可视为实际工作年限。
包括《职工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书面材料。
三、工伤认定标准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
3.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
6. 上下班途中受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