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收方签字需遵循以下规范和流程,以确保法律效力和工程管理的规范性:
一、签字人要求
法人代表人或资质监理师
收方单必须由工程项目的法人代表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师签字。法人代表或监理师作为法定授权人,对工程质量和数量承担法律责任。
职务与身份标注
签字时需注明职务(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并附上年月日日期,便于后续责任追溯。
二、签字流程与规范
申请与审核
- 施工单位提交收方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报项目管理部门。
- 重大收方项目需通知集团公司招标、审计等部门参与。
现场收方实施
- 由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估量员共同参与。
- 现场测量完成后,各方在收方单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保存。
审批与签字流程
- 收方单需经造价师、工程部经理、造价合约部经理、成本总监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 价款≤1万元由工程中心总经理审批,>1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签字位置与格式
- 签字应位于文件正面显眼位置,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确保清晰可辨。
- 基本信息栏需填写项目名称、编号、施工单位、收方依据、时间等完整内容。
三、其他注意事项
签字真实性
- 签字必须为本人真实签署,禁止代签或伪造,否则可能导致责任纠纷。
附件与归档
- 收方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收方签证单,附上原始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 所有签字文件需整理归档,包括收方单、签证单、验收报告等,便于后期结算和管理。
特殊情况处理
- 增项工程需单独提交签证单,复验合格后方可纳入结算。
- 复杂或大型工程需部门负责人现场参与。
通过以上规范流程,可确保施工工程收方签字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降低工程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