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获得学历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证书无效与收缴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违规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
存在违法所得的,需没收违法所得。
二、资格限制与撤销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资格1-3年,直至撤销资格。
通过作弊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证书,由颁发机构直接撤销。
三、责任追究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相关处理
违纪行为获利的,需退赔或收缴。
买卖、使用假学历的,可处拘留及罚款(最高15日拘留+1000元罚款)。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