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款的会计科目需根据工程进度和性质选择,具体如下:
当工程处于建设阶段(如厂房、设备安装等)时,支付的工程款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用于核算工程成本。
工程施工(完工前结算)
若工程已完工但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需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完工后,将“工程施工”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转入固定资产。
支付时的分录处理
- 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或“工程施工”,贷记“银行存款”;
- 若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需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特殊情况处理
- 预付工程款:收到结算单或发票后,将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
- 外包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时直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银行存款”。
总结:
工程未完工时优先使用“在建工程”或“工程施工”科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支付时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