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家长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监护职责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溺婴等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或残疾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维护
负责监督和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人身权益,防止其受到侵害。若因监护人失职导致权益受损,未成年人有权要求赔偿。
二、抚养义务
基本生活保障
提供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条件,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例如按时支付学费、购买生活用品、提供医疗资源等。
特殊情形处理
若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如死亡、失踪等),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兄姐)可依法承担监护职责。
三、教育义务
品德与知识培养
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需注重品德教育、智力开发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
义务教育保障
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辍学。若因家庭原因辍学,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护义务
人身安全防护
及时制止未成年人接触危险物质、网络暴力等威胁,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情感与心理支持
关注未成年人情感需求,提供必要陪伴与心理疏导,避免因情感忽视导致心理问题。
五、其他义务
法律遵循: 遵守《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 道德引导
补充说明:若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抚养费,协商无果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