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档案的存放地点需根据个人就业状态和档案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一、主要存放方式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单位长期保管。
户籍地人才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未就业或灵活就业者,可转递至户籍地或工作地具备资质的人才市场(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学校(仅限在校生或短期使用)
- 在校生或毕业时间较短者,可暂时存档于学校档案室,但需尽快办理转出手续。
档案馆/人才中心(特殊情形)
- 部分省份允许将档案存入户籍地或工作地档案馆,但需提前咨询当地政策。
二、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保管: 档案属机密文件,严禁私自拆封或携带,否则可能被拒收或视为“死档”。
档案密封要求:成人教育、自考等非统招档案需密封后转递,部分学校需提前联系处理。
激活与补办:长期未处理的档案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人才市场激活,或通过学校、邮政等官方渠道补办。
三、法律依据
根据《档案法》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档案必须移交至单位或人才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