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自考学籍转移,需根据转出地与转入地政策及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流程,具体如下:
一、转出学籍流程(适用于跨省/市/自治区考生)
持身份证、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原主考院校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 若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考籍不得转出。
获取转籍证明
原主考院校审核通过后,会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需通过机要方式送达转入地,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转入地手续
- 在转入地报名期间,持转籍证明、转入地准考证、身份证到转入地主考院校办理转入手续。
- 转入地考办审核通过后,原考籍将转入新主考院校,考生可继续参加转入地考试。
二、省内转考流程(无需转籍)
新专业报名
在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时,无需办理转籍手续,直接到新报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
成绩转移
考籍与成绩同步转移,无需重复报名或缴费。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 省际转考需在每年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办理。
- 转出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地区。
材料要求
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成绩单等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学籍状态
自考学籍由省级自考办电子管理,转出后原考籍仍可保留。
四、特殊情况处理
违规处理: 因作弊、未完成学业等违规行为被暂停或终止学业时,考籍不得转出。 信息查询
建议办理前联系原主考院校和转入地主考院校确认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