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与学历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具体如下:
一、学历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与期限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在教育期间每月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48个月(即19200元)。 该政策适用于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教育,包括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大学等正规教育形式。
扣除主体
可由纳税人本人或父母选择申报扣除,具体选择以家庭实际负担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学历类型覆盖范围
包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所有学历层次,且职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如考取PMP、注册会计师等)可按3600元/年定额扣除。
政策意义
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收负担。例如,某人月收入10000元,扣除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若再扣除400元继续教育支出,实际纳税金额可减少。
三、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需在中国境内接受,且需完成规定学业或取得相应学位;
若扣除后月收入仍低于5000元起征点,则无需申报纳税。
综上,学历教育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个税产生直接关联,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