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需根据企业类型和税务状态分情况操作,具体如下:
一、处理原则
- 待抵扣阶段:
取得发票时先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认证后转出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留抵阶段:若年末存在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需根据12月增值税状态处理:
- 应交状态:转出未交增值税后,结平销项税、进项税及转出未交增值税,剩余余额为次年可抵扣的留抵。 - 留底状态:将销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及进项税额转出后,形成借方余额,作为次年年初的留抵税额。
- 应交状态: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 留底状态: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 实际缴纳:若存在未交增值税,需结转并缴纳: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二、特殊情况处理
- 自动留抵至次月抵扣,无需结转或缴税。2. 预缴增值税多于销项税额
- 需结转进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辅导期纳税人处理
取得抵扣凭证时:
```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
认证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
未抵扣部分形成留抵,次年继续抵扣。
四、会计分录示例
入账: ``` 借:原材料/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认证抵扣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
总结:待抵扣进项税额需根据企业税务状态和认证进度分阶段处理,年末结转时需核对12月增值税状态,确保账务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