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分录处理需分为计提和结算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计提营业税
按发票金额全额确认收入,不剔除营业税部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末结算时
根据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二、缴纳营业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
三、附加税费处理
若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需同步计提和缴纳:
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四、特殊情况处理
转让收入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金融企业代扣代缴:
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注意事项:营业税已逐步被增值税取代,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最新税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