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单招录取规则综合以下要点:
一、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投档分数高的考生;若分数相同,则按志愿顺序投档。
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人只投一次
在同一分数段内,先投档位次靠前的考生;若位次相同,则按志愿顺序录取,且每个考生仅能填报一次志愿。
二、录取流程
参加考试
考生需参加由高校组织的校考(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性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填报志愿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成绩填报志愿,志愿包括院校及专业。
投档与录取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分数、位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 若考生达到院校专业最低分数线且符合条件,则被录取;若未达,则根据后续志愿或调剂规则处理。
三、特殊规则
平行志愿机制
- 同一科类考生可填报多个平行院校志愿,按顺序投档;
-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系统自动检索第二志愿,直至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 各院校志愿之间无极差,第一志愿未录取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
专业调剂
若考生未被录取,将按照填报专业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调剂规则以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加分与照顾政策
特长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特殊类型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确认
考生需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当地教育招生部门确认录取结果,确认时需核对报名信息与成绩是否匹配。
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需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若对录取结果有疑问,建议及时联系招生院校或考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