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单招录取学生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具体如下:
一、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组成,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再参考时事政治成绩。
单科成绩排序
在文化素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二、考试构成
文化素质考试
- 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命题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 - 成绩线
- 形式:
面试(含自我介绍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专业认知10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职业认知等能力。 - 资格线:同样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
三、录取流程
考生需通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审核,合格者进入录取环节。
成绩评定与排名
综合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志愿填报与分配
- 考生按顺序志愿填报,学校按排名分配专业。 - 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可获调剂录取。
四、特殊政策
单科成绩优先: 部分院校在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单科成绩更优者。- 政策加分
五、注意事项
被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但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 新生入学后需通过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