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录取在教育厅的监管下,通过以下程序和规则进行:
一、录取原则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并严格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
分专业(类别)录取
根据考生类别(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社会人员)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同一类别内按分数排序后投档。
二、录取流程
报名与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对考生身份、成绩等信息进行审核。
考试与成绩评定
- 普通高中考生: 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比例(如70%文化课+30%校考)综合计算。
- 中职考生:除职业技能考试外,可能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
成绩评定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出候选人序列。
- 考生填报平行志愿,高校按志愿顺序从高分考生中录取。
-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如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课单科等),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公示与确认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完成录取手续。
三、特殊规则
退档与递补: 考生放弃录取可申请退档,高校从同一类别考生中递补录取。 招生计划管理
监督机制: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四、录取时间
具体时间因省份和院校而异,通常在6月完成全省统一录取工作。
以上流程和规则综合了各地政策,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当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