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职单招第七类(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的分数折算方式如下:
一、文化素质成绩折算
若考生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可将其直接用于文化素质考试部分,所缺科目成绩按零分计算。
文化素质考试
- 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每科150分,共300分) - 折算标准
- A类:130分
- B类:110分
- C类:90分
- D类:70分
- E类:50分(不合格)
二、职业技能成绩折算
- 考试内容:
化学(满分100分)
- 折算标准:
- A类:90分
- B类:80分
- C类:70分
- D类:60分
- E类:30分(不合格)
- 满分:
350分(由牵头院校命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60-130分) + 职业技能成绩(450分)
示例:
若某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为B类110分,专业基础考试8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20分,则总成绩为:
$$110 + (85 times frac{100}{100}) + 320 = 110 + 85 + 320 = 515 text{分}$$
但单招总分为750分,需按比例换算为最终成绩。
四、注意事项
学考成绩要求
-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 对口医学类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否则成绩为零。
艺术类考生
若报考艺术类专业且取得全省艺术统考成绩,可直接使用艺术成绩替代文化素质考试部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及考试规则,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河北省高职单招专业目录及评分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