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单招投档及录取规则如下:
一、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模式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原则进行。将控制线未录取且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至志愿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投档流程
- 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先检索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被投档至对应院校;
- 若第一志愿未录取,则顺位投档第二志愿,直至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无符合条件考生。
二、同分考生处理规则
普通高中毕业生
- 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 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
中职毕业生
- 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 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
- 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分数高的优先投档;
-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 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
三、录取控制线与查询
控制线划定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等类别的录取控制线,考生需达到或超过对应分数线方可被投档。
录取结果查询
最晚于4月19日14时公布,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高职单招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成绩,未到时间需关注征集志愿通知。
四、注意事项
达到投档线不一定被录取,需满足专业分数要求或服从调剂(除明确不接受的专业);
院校投档线是各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自然形成的最低分数,超过该线才可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