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因职称、岗位及学校政策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基础工作量标准
- 周课时量:
普通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等)10-14节,专业课12-18节(不同学校有差异)
- 最低标准:中层正职每周≥2节,中层副职≥4节,职员≥6节正课+3节自习
- 跨年级教案:每节跨年级教案计1.2个标准课时
- 晚自习每节课计3个标准课时
- 带队实习每天加12个标准课时
二、考核与调整机制
工作量计算:
以学期为单位,超过256标时无需每天坐班
代课与请假:代课课时计入本人工作量,病假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年龄与绩效:50岁以上男教师/48岁以上女教师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一半
三、地区与学校差异
薪资范围:基本工资1000-4000元,课时费5-12元/节,具体因地区、职称、学历浮动
课时上限:部分学校专任教师周课时量可达18-26节,需结合专业特点调整
四、政策依据
依据《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规程》等文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