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单招赋分主要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综合评价,具体规则如下:
一、赋分体系
- 包含语文和数学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成绩可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标准为:
- A类:130分
- B类:110分
- C类:90分
- D类:70分
- E类:50分(不合格)。
职业技能考试
- 满分通常为450分,具体分值和考试内容根据当年方案确定,可能包含专业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
二、赋分政策
免试或高值赋分: 考生若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可免试直接获得职业技能考试满分分值的90%;或参加考试,按较高分值计算。 奖项选择限制
同一类奖项仅限享受一次赋分政策,若报考专业类别与获奖项目匹配即可。
三、总分计算
最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300分)与职业技能成绩(450分)之和,总分750分。
四、录取规则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分数段按招生计划确定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