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单招成绩计算方式主要基于“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体系,具体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包含语文和数学两科,每科150分。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根据专业类别分为专业理论(或职业技能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具体分值由当年考试方案确定。
总成绩: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成绩相加,总分750分。
二、文化素质成绩计算
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替代,具体折算标准如下:
- A类:130分
- B类:110分
- C类:90分
- D类:70分
- E类:50分(不合格)。
三、职业技能成绩计算
专业理论/基础考试:满分100-300分,根据专业类别确定。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命题。
艺术类考生:可直接使用全省艺术统考成绩替代职业技能考试。
四、录取规则
总分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同分数段按招生计划人数确定录取人数。
控制线划定:根据招生计划比例划定各考试类分数线。
五、注意事项
2024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再使用学考成绩折算,需直接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具体考试内容、折算标准以河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