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职单招各院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划线原则
- 高中生计划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为1:1.1(即每1个计划录取1.1个考生);
- 中职生计划与招生计划数同样采用1:1.1的划线比例。
动态调整
- 考生放弃单招志愿填报比例约为10%,因此招生计划数需增加10%的浮动名额。
二、录取流程与规则
投档顺序
-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投档。
成绩排序规则
- 普通高中考生: ① 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② 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则全部投档; ③ 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由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决定是否录取。 - 中职考生
① 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② 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则全部投档;
③ 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由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决定是否录取。
特殊情况处理
- 投档最低分栏为空时,表示控制线上无合格生源,该院校投档数量为0。
三、注意事项
各类考生需达到对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才能参与志愿填报,未达线的考生无法被录取;
2023年及之后实行“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后,划线比例保持1:1.1,与普通高考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政策及近年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