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作为校车使用或载学生超员时,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类情况:
一、非法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提供校车服务
二、超员载客(包括校车业务和普通客运)
普通客运超员 - 超载20%以下:罚款200元,可行政拘留 - 超载20%-50%:罚款1000元 - 超载50%以上:罚款2000元 叠加处罚: 若同时存在非法校车业务和超员行为,罚款可叠加(如超员20%以上且非法校车业务,罚款可达3000元) 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