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关单中总价的填报,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报方式,并确保与单价和成交方式对应。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填报原则
总价栏应与单价栏中的商品项完全对应,每一项商品需单独填报总价。
成交方式匹配
- 若合同/发票中明确标注了FOB、CF或CIF等贸易术语,则单价和总价必须与所选术语对应。 - 例如:
- FOB条款下,单价100美元,数量100件,总价10000美元;
- CIF条款下,单价11.3美元,数量50件,总价565美元。
二、具体填报方法
有实际成交价格时
- 公式计算: 总价 = 单价 × 数量 例如:50个商品,单价22美元,则总价=22×50=1100美元。 - 小数点要求
填报货值(即成本价或市场价),常见于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特殊贸易方式。
三、注意事项
发票与申报价格一致
总价栏应与发票中的“Amount”或“Value”一致,若发票包含多项商品,需以单项商品的总价为准。
特殊贸易条款处理
- C&F条款下,单价不含运费,需在合同其他部分单独列明;
- CIF条款下,单价需包含运费、保险费等所有成本。
填报规范
- 单价栏填写货币代码(如USD);
- 总价后添加货币符号(如$)。
四、示例
某公司出口1000台数码相机,每台400美元:
FOB条款: 单价400美元,总价=400×1000=400,000美元; CIF条款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总价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