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所得率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填报方式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征收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一、应税所得率的适用情形
若纳税人采用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需在申报表第5行的“应税所得率”栏中勾选“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并填写税务机关核定的比例。
其他方式纳税
对于采用查账征收、分类征收等非核定方式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此栏。
二、填报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合伙人
若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需在对应行填写“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填写;若协议未约定或明确,则按合伙人协商比例填写。
信息准确性
填写前需确认收入、费用等基础信息准确,避免因比例计算错误导致申报失败或补税。
三、补充说明
申报系统操作: 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时,若选择“核定征收”,系统会自动关联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若选择其他方式,则需手动输入具体比例。 专项附加扣除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填报规则,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