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减预缴增值税的填报,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具体业务场景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填报流程
根据业务类型(如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
- 第3行: 填写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本期发生额); - 第4行
- 第5行:填写期末余额(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结转下期)。
主表填报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填入本期预缴及抵减后的税额;
- 若本期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不足部分结转下期。
二、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流程
填写预缴税款表
通过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入预缴金额。
申报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直接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反映预缴及抵减后的税额。
三、注意事项
抵减规则
-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不得超过当期应纳税额,超出的部分需结转下期抵减;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无需预缴。
申报时间
预缴税款需在纳税义务发生月申报期内完成申报,避免逾期影响信用记录。
特殊情况处理
- 分次预缴、延期申报等特殊预缴方式,直接在主表第28栏填报;
- 二次购票预缴等需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专项资料。
四、示例
某一般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10万元,本期可抵减税额8万元,则:
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填10万元;
附表四第28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8万元,期末余额为2万元(可结转下期抵减)。
通过以上步骤规范填报,可确保抵减操作符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