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就业人数的计算主要分为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 城镇净增就业人数两类指标,具体如下: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年末城镇新增加就业人数 - 年内自然减员人数
(自然减员包括离退休、死亡、离职等人员)
统计范围
涵盖城镇单位新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数据来源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区、就业登记系统等采集数据
二、城镇净增就业人数
计算公式
城镇净增就业人数 = 年末城镇就业人数 - 年初城镇就业人数
(反映全年就业实际增长情况)
与新增就业的区别
新增就业仅统计新增岗位,而净增就业考虑了人口流动(如迁入/迁出)
三、注意事项
统计误差: 数据可能受统计范围、方法等因素影响,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分析 指标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