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金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的计算方式,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重新就业后失业金的计算规则
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其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与前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总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期限分段计算
- 前12个月: 按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每满6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 - 第13-24个月
二、其他注意事项
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例如某地最低工资为2200元,则失业金标准为2200×90% = 1980元。部分城市(如西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与其他补助的衔接
若失业期间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或抚恤金的条件,可同时申领,但需注意与失业保险金的并行领取规则。
申领流程
重新就业后若再次失业,需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申报缴费,确保缴费记录连续性。
三、特殊情况说明
户籍要求: 部分城市(如西安)要求失业人员为本地户籍或在本市稳定就业满一定年限,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政策差异
综上,失业金短期就业后的计算需结合缴费时间分段处理,并注意政策细节对领取期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