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未就业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核心标准,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未缴纳过社保是关键判定指标。一旦企业为毕业生缴纳了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即视为正式就业,不再属于择业期未就业范畴。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 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需注意区分);
- 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后续辞职也不影响择业期状态。
人事档案与户籍管理
- 档案仍由学校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户籍未迁出;
- 部分岗位(如考公)明确允许择业期内未就业者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补充说明:
择业期通常为毕业后的两年,部分地区可延长至三年;
若因考研、考公等特殊原因错过校招,仍可参加当年校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