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违约的认定,需结合协议条款和实际行为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毕业生违约情形
未按照协议约定报到、未提交必要文件、未遵守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等。
擅自变更协议
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隐瞒或欺诈
提供虚假信息(如学历、健康状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拒绝履行通知义务
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且未提供合理解释。
二、用人单位违约情形
未按约定录用
收到录用通知后无故拒绝录用毕业生。
未履行协助义务
未按照协议协助办理入职手续(如档案转移、户口迁移)。
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协议生效后单方面变更条款或解除协议,且未赔偿损失。
三、其他注意事项
违约金的效力: 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需符合《民法典》规定,过高的违约金可被调整。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损失,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法律后果
建议签约时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留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