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就业后档案的转移,根据就业去向不同,可参考以下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档案转移的基本原则
档案需转递至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禁止个人携带转递
档案严禁个人自带转递,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二、具体转移方式
直接转递至就业单位
- 适用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接收档案的非公单位。
- 单位需在收到档案后30日内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转递至户籍地人才中心
- 适用于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 需提前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确认接收地址并办理邮寄手续。
三、特殊情况处理
超大城市就业
部分超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有特殊政策,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
档案保管服务
- 非公单位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代管档案。
- 暂未就业者可选择在原高校保留档案2年。
四、注意事项
信息填写规范
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时需确保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避免影响转递。
档案转移时效
档案应在离校后90日内转递,超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或社保缴纳。
权益保障
档案转移后,原学校将停止发放就业报到证,但保留两年内改派档案的权利。
五、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或就业服务平台(如内蒙古24365)提交转递信息。 线下办理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档案安全、合规地转移,为后续职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