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理高中志愿填报需根据招生计划和批次要求进行,具体分为以下批次及填报规则:
一、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自主招生
可填报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十一高中、市实验中学、六中、市二中学、二中等8所自主招生学校。
推荐生
同自主招生学校名单,需符合推荐条件。
实验班
同自主招生和推荐生学校名单。
二、第二批次
自主招生
包含养正中学、一中、五中、七中、八中、十中等16所自主招生学校。
推荐生
同自主招生学校名单。
双特生专项计划
仅限希望高中招生,面向长春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考生,通过中考统一招生择优录取。
三、第三批次
自主招生
可填报二十中学、一三六中学等4所自主招生学校。
平行志愿
包含九中、十九中、十六中学、二十中学等12所普通高中及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填报注意事项
志愿顺序
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建议将心仪学校放在前面。
学校选择
- 文理分科考生需根据分数段和学校招生计划选择对应的文理专业方向。
- 可参考近年录取分数线、学校特色及招生计划综合判断。
信息核对
填写前需仔细核对学校名称、批次及招生计划,避免遗漏或重复。
建议填报前咨询学校招生办或教育局,获取最新招生计划和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