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步骤补救:
一、立即声明作废
在报刊或学校就业平台发布遗失声明,防止他人冒用。
二、联系学校补办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提供书面说明及复印件。
学校审核后,可领取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作为替代。
三、与用人单位协商
向单位说明协议丢失情况,请求保留原协议副本或重新签订。
获取单位盖章的协议复印件,作为后续可能需要的法律凭证。
四、重新签订协议(如需)
若学校或单位要求,需重新填写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确保内容与原协议一致。
五、注意事项
1. 补办后的协议需注明“遗失补办件”,与正式协议区分。
2. 若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重要性降低,但仍建议保留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