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的填报方法如下:
一、填报位置
- 第2列:
填写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即加计抵减额)
- 第3列:填写需调减的进项税额(如特定项目不可抵扣部分)
- 第5列:系统自动生成本期实际抵减额,无需手动填报
二、主表调整
第19栏“应纳税额”:系统会自动扣除附表四中的实际抵减额,无需手动计算。
三、会计分录
计提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贷:递延收益-加计抵减额
实际抵减应纳税额:借:递延收益-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实际抵减额)
四、注意事项
1. 该政策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申报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 2022年后政策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建议通过税务机关或会计学堂获取实时信息。 总结:通过附表四填报加计抵减信息,系统自动同步至主表,会计分录需按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