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可弥补亏损额需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确保数据准确合规:
一、填报顺序与年度划分
从申报年度开始,依次倒推填报以前年度。例如,2025年申报时,需先填2025年数据,再依次填2024-2019年数据。
境内所得额
本年度境内所得额填报主表F200第12-13行,其他年度参考对应行次金额。
二、核心数据填报
纳税调整后所得
- 第6行(申报年度):主表第23行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
- 其他年度:参考主表或附表A106000对应行次金额。
合并/分立转入亏损额
- 第3列:本年度转出的亏损额(正数表示)。
- 第4列:可弥补年限5年内的转入亏损额(负数表示)。
三、当年可弥补亏损额计算
公式: 当年可弥补额 = 纳税调整后所得(负数) + 合并/分立转入亏损额(负数)。 限制
四、以前年度亏损弥补
- 第10列:本年度累计弥补前5年度亏损额(不超过主表第23行)。
- 第6行:当年累计弥补额(需≤第10列)。
结转亏损额
- 第11列:未弥补完的亏损额(需≥0)。
五、注意事项
境外所得: 若涉及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需在附表中单独填报。 政策调整
附表参考
附表A106000:用于填报合并/分立转入亏损额及境外所得。
附表四:用于计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总结:填报时需严格按年度倒推顺序,注意区分境内/境外所得,确保各项数据与主表及附表对应关系准确。若涉及重组等特殊税务处理,需额外填报相关亏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