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及条件如下,分两种主要类型说明: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适用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 残疾毕业生
3.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残疾人)
5. 特困人员毕业生
申请流程:
- 通过“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提交申请,系统自动校验资格(无需材料)。
- 系统校验未通过的毕业生可上传佐证材料(如低保证、助学贷款合同等),由院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
院校审核
- 院校初审学历、助学贷款情况等,5月16日前提交审核结果至人社部门。
人社复核
- 各设区市人社局于5月26日前完成复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二、基层就业补贴(需结合具体政策)
申请流程线上/线下申请
- 登录“福建就业网”或人社部门官网实名认证,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 部分地区需现场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局。
审核与发放
-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从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通知时间领取。
注意事项
两种补贴不可重复申领,同一身份仅享受一种补贴。
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8日、5月19日(2025年最新通知),逾期需重新申请。
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地区,可关注当地人社局公告的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