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的填报需遵循以下要点,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合规性:
一、填报基本要求
所有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无论是否享受优惠。
表间关系调整
2025年版本删除了原表A107040,第31行至第32行需对应汇算主表A100000中的减免税金额(如15%税率优惠)。
二、核心填报内容
基础信息
- 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取得时间、核心技术领域(需匹配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收入指标
-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填报第5+6行合计金额,其中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性收入需分别填报。 - 收入占比
- 第31行:
填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外企业或区外所得的15%税率减免金额(需根据主表计算)。 - 第32行:填报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企业定期减免税额(如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减半)。
三、注意事项
亏损企业处理:若企业亏损,无法享受优惠,则第31行需填0。- 数据准确性:需确保收入、比例等数据与主表一致,避免因数据缺失导致资格复核风险。- 政策更新:以最新版填报说明为准,避免因版本差异产生错误。
四、填报建议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模板(如A107041),并仔细核对表间关系及数据逻辑。若存在疑问,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