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填报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状态,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婚姻状况分类及定义
从未进行过婚姻登记,包括未办婚礼仪式的情况。适用于单身且无合法配偶的人群。
已婚
已完成合法婚姻登记,包括初婚、再婚或复婚。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作为凭证。
离异
曾经结婚但已通过协议、调解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材料。
丧偶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去世,另一方存活。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填报注意事项
以真实情况为准: 不同表格对分类标准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分类(未婚、已婚、离异、丧偶)一致。 材料准备
未婚:无需材料(户口本通常不填);
已婚: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离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判决书;
丧偶:死亡证明。
变更流程:
需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确保户口本与法律状态一致。
三、特殊情况处理
多次离婚:无论离异次数,均统一填写“离异”;
未婚但已订婚:建议填写“未婚”,避免因习俗影响法律认定。
四、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及户口簿更新均以《民法典》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为依据,确保信息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