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后再就业的赔偿问题需根据劳动关系性质、合同类型及辞退原因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赔偿依据与标准
- 若内退人员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辞退符合法定情形(如无理由解除、经济性裁员等),则可主张经济补偿。 - 补偿标准: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3倍。
- 若双方仅签订劳务合同,辞退通常无经济补偿,需按合同约定处理。
二、违法解除的赔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支付经济补偿、以欺诈手段解除等),劳动者可主张 双倍经济补偿,即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三、特殊情形处理
内退协议限制: 若内退协议中明确约定辞退无补偿或限制,需优先遵守协议,但协议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
年龄因素:若因年龄问题被辞退(如接近法定退休年龄),需结合工作年限和辞退原因综合判断,可能涉及特殊保护。
四、维权途径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仲裁时效为1年。
总结:内退后再就业的赔偿需根据劳动关系性质、合同条款及辞退合法性综合判定,建议优先查阅合同、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