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在报表中的填列规则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填列规则
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应直接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 “预付账款”项目
中,属于资产类项目。贷方余额处理
若出现贷方余额,需将其转入 “应付账款”项目填列,属于负债类项目。
明细账余额合并
需根据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贷方余额不计入预付账款。
二、其他场景处理
年报无预付账款项目: 若资产负债表无单独的“预付账款”项目,可将借方余额计入 “其他流动资产”
现金流量表处理:预付账款的借方发生额(实际支付金额)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三、注意事项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属于资产;贷方余额可能表示预收款项,需区分处理。
填列时需注意明细账与总账的区分,确保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