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清算申报的填报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资产、负债、权益等全面清算。以下是具体步骤及要点:
一、清算程序准备
由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指定报刊公告清算事项。
清算组成立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公告期不少于30日,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后45日内。
二、清算报表编制要点
- 列出固定资产(土地、设备等)、流动资产(现金、应收账款等),注明评估价值。
- 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明确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负债清算
- 梳理应付账款、银行贷款、税费等债务,标注清偿情况。
- 附《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清单》,按优先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债务、剩余财产分配)处理。
权益清算
- 清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计算剩余财产。
- 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明确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三、清算报告内容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统一代码、注销原因、清算组成员等。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清算损益(资产净值-负债总额)。
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与审核
清算报告、税务完税证明、工商注销申请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工商部门审核清算有效性,确认后发放注销批准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避免遗漏或错误。
债权债务处理需符合《公司法》和《破产法》规定。
清算期间需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如企业所得税)。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公司注销前的清算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