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购置费的填报需遵循以下原则和规范:
一、填报范围
土地购置费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具体分为两种方式:
支付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支付土地出让金。
二、填报时间与对象
统计对象: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填报起始时间:项目永久性工程开始施工时;
填报截止时间:项目竣工时;
分期处理:
一次性购置土地需一次性统计成交价款及面积;
分期支付的费用需分期填报,项目分期开发的仅计入与本期相关的部分。
三、填报内容与方法
- 若土地仅用于当前项目,需全额计入本期土地购置费;
- 若土地为后续项目预留(如开发分期),需按项目进度分摊。
- 与土地成交价款对应填报实际成交面积。
- 仅统计购买土地的费用,项目开工前的前期费用(如规划、设计费)不计入;
- 已竣工但未销售的住宅面积不增加土地购置费。
四、示例填报
某项目2011年12月完成土地购置,成交价款140000万元,面积10000㎡,2019年竣工后部分销售:
2011-12月:土地购置费140000万元,面积10000㎡;
2019年竣工后:若当年销售面积5000㎡,则对应的土地购置费需按实际销售比例分摊。
五、特殊情况处理
合同支付比例未达:按实际支付金额填报,不考虑合同比例;
土地用途变更:需重新核算土地价值后调整。
总结
土地购置费需严格区分土地取得阶段与项目开发阶段,确保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时序匹配。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细则差异,建议以当地统计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