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红字发票填报需通过税务系统操作,具体分为申请开具和申报抵扣两个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一、红字发票开具申请
登录税务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模式。
信息填写
- 购买方申请: 需填写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基础信息。 - 销售方申请
核对信息无误后打印信息表,保存电子版用于后续申报。
二、增值税申报表填报
进项税额转出
- 销方: 在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21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列红字发票金额。 - 购买方
- 负数发票金额不得超过当月正常收入,且需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具。 - 申报时需确保红字发票与对应业务一致,避免数据冲突。
三、退税流程(如需)
若因红字发票涉及退税,需在更正申报后提交材料至税务局办税大厅,提供更正后的申报表、发票及营业执照等。
总结:
红字发票填报需先通过税务系统申请并获取信息表,再在申报表中正确填列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一致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