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暖气规定温度需结合国家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以18℃为基准,上下浮动2℃,即 16℃-20℃
为达标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集中供暖系统,确保卧室、起居室等核心区域舒适度。国家通用最低温度要求
任何地区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 13℃,这是建筑热环境的下限,防止极端寒冷影响健康。
学校教室特殊标准
根据《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GB/T17225-1998),教室温度 不宜超过20℃,而 适宜温度为16-18℃。这一标准侧重节能与学生健康平衡。
实际执行差异
部分学校(如南京信息大学)可能采用更高标准,通过管道暖气维持 20℃以上,但需注意避免烫伤风险。
总结:
学校暖气温度以国家集中供热标准(16-20℃)为基础,教室等特殊场景可能执行更严格的16-18℃标准,同时确保不低于13℃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