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金额填报需根据所得类型(企业或个人)和申报周期选择对应流程,具体规则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填报
- 清算期间:
填报终止经营至清算完成期间的所得;
- 年度申报:通过《A100000》主表,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填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免税收入等)。
- 收入与成本:
分别从《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和《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获取;
- 税金及附加:根据会计科目填报消费税、城建税等。
- 采用5%-35%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所得税填报
经营所得申报
- 数据准备: 收集各经营主体收入、成本、费用及捐赠支出,保留原始凭证; - 申报表填写
- 预扣预缴:
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系统,按累计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专项附加扣除:需核对房贷、子女教育等扣除项目是否准确。
- 申报时间: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完成;
- 汇算规则:对比全年累计应纳税额与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
三、注意事项
数据准确性:所有收入、成本需与原始凭证对应,避免重复或遗漏;
政策更新:及时关注税务机关最新公告,如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