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行政区划的填报需根据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分别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址)
以户口本首页“住址”栏内容为准,需包含完整行政区划信息,如“省-市-县-街道-门牌号”。
格式要求
- 省级:如“广东省”
- 市级:如“深圳市”
- 县级:如“南山区”
- 街道/乡镇:如“XX街道XX小区”
- 门牌号:如“X栋X单元X室”。
特殊情况处理
若户籍地址无区划(如农村),可省略区县级内容,仅填写“省-市-乡镇”。
二、现居住地(临时或非户籍地址)
填写依据
根据当前实际居住地址填写,需包含完整行政区划信息,如“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格式要求
与户籍地址一致,确保包含所有层级(省、市、区、街道、门牌号)。
备注说明
若为短期居住,可在地址后添加“暂住地址”说明。
三、注意事项
信息核实: 可通过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社区确认地址准确性。 代码使用
时效性:户籍地址可能变动,建议定期更新。
总结:填报时需区分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分别按规范格式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