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档案证明的开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开具地点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由单位直接开具。
未就业满2年且仍在校就读的毕业生,可到毕业学校办理。
未就业超过2年或选择自主就业的毕业生,需到生源地或当地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存档人委托书(手写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身份及事由)。
三、办理流程
- 携带材料至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证明。
线上办理
- 通过“龙江人才”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完成身份核验、信息填写及材料上传,审核通过后自助打印。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不同地区办理时效可能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确保提供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信息与档案记录一致。
若档案已转移,需携带转移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