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人员配备数量需根据学校规模、类型及师生人数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配备标准
- 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保障基础安全管理。
100人<师生人数≤1000人
- 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满足日常管理需求。
师生人数>1000人
- 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确保覆盖面。
二、寄宿制学校特殊要求
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以应对寄宿生安全需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保安年龄需符合男性≤60岁、女性≤55岁。
装备标准:根据规模配备基本安保器械(如对讲机、盾牌等)。
四、政策依据
依据《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及《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前要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100%。